按照国家旅游局《关于开展“国家全域旅游范区”创建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实际,石林县提出在“十三五”时期将通过全域旅游发展引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。今年以来,石林县加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,完成了全域旅游发展规划,出台了创建实施意见。根据2015年数据,全县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12.83亿元,同比增17.7%,占GDP的18.2%;上缴旅游税收5865万元,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0.5%;旅游从业人数24051人,占本地就业人数的12.6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00元,其中来源于旅游收入2486元,占22%;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成为石林的支柱产业,三次产业比为27.6:25.5:46.9。主要指标均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要求,正在协调县统计局、县旅游局组织测算2016年各项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:
一是完成了石林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,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县规委会审查,正在组织修改。
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旅游相关会议精神,全面启动十三五时期,特别是落实省市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,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为主要措施,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。已经完成创建方案初稿,正在进一步修改后将报县委政府审定。
三是高位协调推动全域旅游发展。县委县政府高位配置石林旅游发展委员会,统筹县旅游局、石林管理局、石林旅游集团公司等政、事、企旅游管理经营部门,推进全域旅游发展。组建成立县旅游局,并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发展全域旅游;石林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稳步推进。
四是出台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实施意见,每年从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用于全域旅游发展。在全县创建大会上,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书。继续把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,推动石林旅游由“观光游”向“观光游、休闲游、度假游”三者并重的深度体验游转型,促进传统旅游向现代旅游转变,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,产品供给从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,巩固提升观光旅游、休闲度假,集中力量打造彝族风情、乡村、科普教育、红色、康体养生等新业态,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的质量和效益。
五是全面实施实施全域旅游创建工程、旅游产品提升工程、新兴旅游业态培育工程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工程、旅游强县富民工程、旅游要素联动发展工程、旅游创新营销工程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程。
六是旅游要素配套全面开花。石林景区1931年建园,1950年开发建设,1978年对外开放售出第一张门票。经过多年的发展,石林景区游览面积从4平方千米拓展到12平方千米,新增3A级景区3个;乡村旅游初具规模,糯黑村被公布为中国传统村落,命名为省级旅游特色村和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,月湖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文化村,阿着底成为云南省民族文化传承示范村。打造了6个旅游都市农庄,7个县级阿诗玛民族文化旅游生态试点村,50余家乡村旅游经营点;观光果园13个,特色乡村旅游示范点吸引力不断提升,初步形成了生态休闲、参与体验、科技教育、民俗体验、文化休闲、农家乐等特色乡村旅游类型。旅游及相关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,奇石博物馆、冰雪海洋世界、杏林大观园、银瑞林国际大酒店、同策戴斯国际大酒店、红杉湖温泉酒店、水上石林、石海温泉等一批旅游服务配套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;接待能力不断增强,全县拥有五星级标准酒店4家,四星级标准酒店6家,三星级标准酒店11家,二星及以下标准酒店110家,共拥有住宿床位7700余张;旅游营销模式不断创新,大力开展招商引客活动,在全国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共设立旅游直销门店107个。1-7月,大小石林、乃古石林景区共接待游客2054432人次,实现旅游直接收入3.19亿元。
根据国家旅游局文件精神,我县于2016年底作为第二批创建单位开始创建工作。根据通过两年创建的要求,经与国家旅游局对接,我县申请验收的时间为2018年。下步工作中,按照创建方案,分解任务,做好各项创建工作。2017年石林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主要考核指标达到验收标准;到2018年,申请验收,创建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