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猴年春节来临之际,为弘扬优良传统,树立文明新风,营造文明祥和、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,石林县委宣传部、县文明办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:
1.文明过节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维护公共秩序,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,做到不随地乱扔垃圾。大力弘扬传统文化,做尊老之事,积极参与送温暖、送健康、送祝福等志愿服务活动。倡导文明健康的娱乐方式,不赌博、不沉迷网络、不搞封建迷信。文明旅游、文明购物,树好石林人文明形象。
2.节俭过节。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,做到不斗酒贪杯、不暴饮暴食,按需点菜,不剩菜、不剩饭,剩菜打包。倡导用电话、网络通讯方式拜大年、送祝福,做到不编发、转发不良和不健康短信。倡导给孩子健康向上、有意义的压岁礼,传承崇尚节俭的美德。
3.平安过年。增强安全意识,消除安全隐患,做到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,燃放烟花爆竹时,遵守有关规定。注意饮食和个人卫生,做到不食用过期、有毒食品。遵守交通规则,不乱停乱放,不酒驾、不醉驾、不疲劳驾驶,慢行礼让,做到文明出行。注意防火、防爆、防盗,营造平安祥和新春氛围。
4.传承文化。传统节日承载着我们民族共同的文化记忆,是我们宝贵的文化资源,我们要过好自己的传统节日,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做优秀民族文化的践行者和传承者,不做败坏少数民族风俗的事。
5.率先垂范。广大党员干部、共青团员、志愿者要以身作则,争做文明先行者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,倡导文明过节,要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。
石林是我家,文明靠大家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树文明新风,从小事做起,过平安、幸福年。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县城,为推进美丽石林幸福彝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。祝大家身体健康!万事如意!心想事成!新春快乐!
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明办
2016年2月5日